现行有效 最后更新:2026-09-20
对“米其林”三星、二星、一星餐厅在经开区设店经营的,给予每家门店一次性4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的奖励。对“黑珍珠”三钻、二钻、一钻餐厅在经开区设店经营的,给予每家门店一次性15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的奖励。以上两类择优不重复支持。 支持经开区内餐饮企业扩大品牌影响。对经开区内餐厅首次(不含降星情况)成功获得“米其林”三星、二星、一星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、60万元、40万元的奖励资金。对经开区内餐厅首次(不含降钻情况)成功入榜“黑珍珠餐厅指南”三钻、二钻、一钻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资金。以上两类择优不重复支持。
注:具体申报条件、流程与材料要求,请以官方最新申报通知为准。
官方原文链接:https://zcdx.kfqgw.beijing.gov.cn/#/notice/15417658804761149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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