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有效 最后更新:2026-09-20
对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,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;对获批的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科技研发机构、工程研究中心,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。
注:具体申报条件、流程与材料要求,请以官方最新申报通知为准。
官方原文链接:https://zcdx.kfqgw.beijing.gov.cn/#/notice/1526628395541737472
不确定贵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