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有效 最后更新:2026-09-20
对企业申请的一类创新药品,首次进入临床二期、三期试验(或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)阶段,并实现受试者入组的,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、3000万元资金支持(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支持额度分别为1500万元、4000万元)。鼓励企业以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,参与国家、北京市创新药课题研究,对开展细胞治疗药物、基因治疗药物的临床前或临床研究的给予配套支持。对企业申请的二类创新药品,首次获得上市许可并落地生产的,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。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。
注:具体申报条件、流程与材料要求,请以官方最新申报通知为准。
官方原文链接:https://zcdx.kfqgw.beijing.gov.cn/#/notice/15197146254475673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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