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有效 最后更新:2026-09-20
对已建成并投入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,根据产业带动、交易规模、数据调用、安全合规等情况,经评审,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(不含土建)的20%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,同一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三年。
注:具体申报条件、流程与材料要求,请以官方最新申报通知为准。
官方原文链接:https://zcdx.kfqgw.beijing.gov.cn/#/notice/1509866369887993856
不确定贵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