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有效 最后更新:2026-09-20
支持企业参与集中带量采购。鼓励企业参加药品、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。对于首次中标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,按照中标总价3%的比例予以支持,单个品种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。支持企业申请国外注册认证。对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(FDA)、欧洲药品管理局(EMA)、欧洲共同体(CE)、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(PMDA)、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(TGA)、金砖国家药品监管机构、世界卫生组织(WHO)、国际药品认证合作组织(PIC/S)等机构批准,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药物原料(DMF)和化妆品原料(INCI),按照实际销售额1: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,单个产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,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。
注:具体申报条件、流程与材料要求,请以官方最新申报通知为准。
官方原文链接:https://zcdx.kfqgw.beijing.gov.cn/#/notice/15085070959710781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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