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有效 最后更新:2026-09-20
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,对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,对有效期满再次申请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。支持专精特新典型示范,对获批或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、30万元支持;对获批的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,对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支持;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,晋级享受差额奖励。
注:具体申报条件、流程与材料要求,请以官方最新申报通知为准。
官方原文链接:https://zcdx.kfqgw.beijing.gov.cn/#/notice/15088418025124085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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