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有效 最后更新:2026-09-20
(一)积极支持建筑业稳定发展。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,鼓励企业向高附加值上下游延伸,支持企业通过资质升级、助力新城建设实现跨越发展。根据一季度产值增量给予支持。 (二)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,保留一位小数,不足千元部分舍去,低于5万元不予兑现。
注:具体申报条件、流程与材料要求,请以官方最新申报通知为准。
官方原文链接:https://zcdx.kfqgw.beijing.gov.cn/#/notice/15036880157366763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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